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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
10-22
莆田燃气公司积极配合涵江区开展燃气行业“三合一”场所专项整治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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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维护正常的燃气市场秩序,同时消除各类燃气场站、经营场所潜在的安全隐患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917日至19日,莆田市涵江区安监局、公安分局、工商局、交通局、住建局、消防大队等多部门联合对辖区内燃气行业“三合一”场所(指集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场所)开展专项整治工作,莆田燃气公司积极配合相关活动,受到了政府部门的充分肯定。

据悉,此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是打击取缔无证照经销点,非法运输、储存、充装燃气行为、落实督办件情况即燃气行业“打非治违”工作情况;进一步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。同时规范液化气站经营行为。一是液化气站必须取得《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》、《气瓶充装许可证》、《燃气经营许可证》等相关证件,并经工商注册后方可经营;二是液化气储罐、钢瓶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,液化气站不准给超期未检、报废、不合格的钢瓶充气,报废的钢瓶由液化气站进行破坏性处理;三是液化气站必须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。

通过这一系列“打非治违”、隐患排查行动,涵江区完善了燃气行业的联管机制,强化部门管理职能。莆田燃气公司积极配合整治活动的开展,既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水平,也使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得以进一步增强,确保各项事业的安全生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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